您的位置: 首页>临床试验>药物GCP>通知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项目运行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7-15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0

启动前:

1.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已单独列出,请关注(A)

2.物资交接除CRC确认(注意授权内容及授权开始的时间),还应有本院人员的确认,且注意所有物资的物料平衡(A、C、G、P)

3.请启动前确认机构及伦理递交资料是否更新完整,如药监报告、保险单等;涉及特殊给药方式的品种,需要将药物配置及给药操作手册递交伦理(A)

4.项目涉及的所有电子系统,需要递交性能验证报告(2025年新增核查要求,尚未结题的项目也需要补充),并注意相关培训及培训记录的完整性(A)

5.书面约定文件受控形式,哪些属于一般受控(有版本号,交接、返还、销毁记录),哪些属于特殊受控(除上述要求,还需要受控章),除了单张记录表格,还需在考虑可行性的基础上特别关注知情同意书、量表的受控问题(A)

6.涉及生命体征、样本、给药、离心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务必标准保障记录表格中有相关要求的确认内容,表格中不能仅有要求而无工作人员的确认,比如是否设置了离心10分钟、是否静坐5分钟的签字确认部分(A、C、G、P)

7.实验室正常值范围需要PI和检验科主任共同签署(检验科主任确认正常值,PI还有确认需检测项目的职责)(A、C)

8.药品接收过程需双人签字,接收及复核(A、C)

9.需书面明确合理的方案违背等级定义,比如采血超窗是否为严重方案违背或超窗多长时间算严重方案违背(A、G、P)

入组阶段:

1.ICF首页需要加上知情开始时间(A)

2.涉及双签的项目,除保留身份证,请务必保留监护人与受试者的关系支持性证据,如户口本,如不是第一监护人签字,请出具第一监护人委托书;尽可能留取受试者本人银行卡信息,特殊情况不能留取的,务必说明原因(C、I)

3.请留取方案入排中要求的受试者入组前门诊或住院的支持性材料,研究者需要审阅并确认签字。涉及要求入组前X周病情稳定,或X周急性发作的,请务必收集支持性证据(I)

4.请注意,随机时应严格符合入排标准,不能出现为了入组而修改或删除正确的数据(I)

5.研究者需要在受试者随机分组表上签字及签时间(I)

6.涉及根据受试者耐受性或疗效进行药物剂量调整,请研究者务必记录支持性证据(I、C)

7.药品处方中需有参与者的一般信息,如姓名缩写,筛选号,随机号,访视号,还需包括发放的试验药品编号、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的具体方法;处方上有核对人员签名(I、C、PH)

8.请研究者务必及时记录病历,特别是住院患者的病历,目前核查均会核查修改轨迹,病历滞后涉及真实性问题,也可能涉及重大方案违背,如研究者判断符合入排标准的时间晚于随机时间(I、A)

10.涉及样本预处理、分装、存储等,请确认并及时准确填写相应仪器操作表格、交接记录等,避免造成相应表格的时间逻辑问题(C)

11.关于病史:如记录失眠,激越等,请核实是否为患者疾病本身的症状表现,是否需要记录为病史,还是的确为AE;记录合并用药时需要考虑是否有新增AE(I、C、A)

12.AE、SAE相关性判断支持性证据必须充足,特别是可能无关时。需要关注研究者手册中提及的不良反应,不漏判,不多判,谨慎修改相关性(I、A、P)

13.外院SAE、SUSAR需伦理审查,不能仅做备案(2024年12月17日开始安徽省局再次强调过该要求)(A、P)

14.涉及SPD后受试者未退出试验的情况,需要有研究者对于该情况的评估,说明未退出的合理理由(如服用禁用药物后是否可以继续用药的相关评估记录),最好有项目组的沟通记录(A、P、G)

结题阶段:

1.结题前需要项目组自查(协同质控、第三方稽查均可接受),机构质控

2.请一定完成立项结题表格中,结题内容的填写


项目运行任何阶段如遇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或其他意见,均欢迎大家来机构沟通交流,共同打造GCP优质生态


注:A-CRA,C-CRC,G-机构,P-PI,I-sub-I,PH-药品管理员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GCP合同内容注意事项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