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四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2-08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皖康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高新区科技产业园9号楼3层3201-3208室
中标金额:48000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3年,采用1+1+1合同方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6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该单位自动转为中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标办递交书面质疑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中标单位业绩:1、2020.8.18与芜湖国信大酒店签订的消防维保服务合同;2、2022.8.2与格力电器(芜湖)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合同;3、2022.2.22与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维保服务合同。
特此公示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