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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四院精神专科量表收费系统功能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501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四院精神专科量表收费系统功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5-04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芜湖九明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万达二期1号楼1902室    

成交金额:78800元

公示期限:2025年7月3日至5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有效异议,该单位自动转为成交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标办递交书面质疑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医院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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